工作满十年合同与今年终止对于08年以前的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工作满十年,劳动合同与今年12月到期,且厂方在08年1月1日之后又分别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现在厂方因运营不好需要裁员,那对于08年以前工作的那么多年,是否能拿到经济补偿金?注:劳动者已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到目前为止厂方未作任何反应,劳动者是否可以认为其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厂方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厂方执意要求终止劳动合同,那这十多年的经济补偿金要怎么补偿?
补充提问:
有没有法律依据,使之更有法律效力,使得劳动者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纠纷是否应该先进行劳动仲裁?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1-05-状态:已解决]
路光亮律师的解答:
应该有,建议你委托律师,争取最大利益,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总体来说还行,但是我想要更精准点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