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车祸肇事方讨医药费

我姐姐江波和姐夫包庆在1月25日晚八点不到在由璜土回江阴时在镇澄路夏港芦桥路楼时被轿车撞伤,当时包庆开摩托车是直道行驶,肇事者由支路上镇澄路是未减速,江波头部受伤严重,左脑动两次手术,包庆左脚小腿至脚掌粉碎性骨折。

现肇事方仅交了11万元,我方已垫付了7万,还欠医院2万余,江波至今在重症监护室未脱离危险。

向事主催要医药费,称他们交到江阴交警三中队,让我们与交警对联系,2月2日我带医院的对账单和需缴费的单子去三中队事故处理班长那,班长答应替我方催,至今没有缴费。

请问我方能怎么办啊

注:双方都没有酒驾,肇事方据出事故,汽车刚买20天左右。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2-04-状态:未解决]
路光亮律师的解答:

您好,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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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苏国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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