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给工资,还说有后台
我妹妹在苏州相城区的一个私人幼儿园教书,2月20号正式上班的,中间6月份要回学校有事,提前和老板说,老板说要是请假一开始就不想要你了,然后我妹妹为了幼儿园好,就准备辞职,3月18号说的,说再干1星期左右等你找到人就走了,然后老板说,你要是不干完一年就没有工资
然后我妹妹说我要辞职也不行吗,他说要不干一年,要不就没有工资,昨天就给我妹妹300元让她走。
我们已经去劳动仲裁局了,告诉老板,希望私下协调,他说:大不了到时候他输了再给我余下的1200元,现在凭什么给,他也不损失什么的。
请问我们有什么胜算吗,就像他说的那样吗,他们就没有违法的地方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3-21-状态:未解决]
路光亮律师的解答: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补交社保,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应诉,自己个人很难维权,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盐城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