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协议纠纷
徐州伟天化工有限公司跟劳动方协定单方协议,(因为协议书只有厂方有我个人没有)期限2年,结果因个人自动离职,协议上写的是如果没有干满两年赔违约金5千左右,现在厂方要我们赔这样的协议合法吗我们是否需要赔付,而且劳动合同上工作时间、休息天数都没有达到合同上规定。当时有40左右人培训,而现在走了20多人厂方要赔违约金,我们应该怎么办
补充提问:
离职人员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享有损失求偿权
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约定从约定;(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由此可以看到,企业行使损失求偿权时,求偿对象是指一般员工,如果企业有证据证明产生了前述损失是自动离职员工的违约行为造成的,企业对其提出的损失赔偿要求就可以得到法律支持。
从这点说明是不是我要赔钱??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6-27-状态:未解决]
路光亮律师的解答:
不合法。法律规定了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规定了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