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9年前将房子卖了,一直未过户。现在房子涨价了,也有可能要拆迁了。买家担心我们会回去争房产,而且正常过户手续很麻烦,也要交很多税,所以买家就想出一个办法:将我们告上法庭,说和我们多次协商过户,我们都不配合,无奈只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买家通知我们说让我们开庭那天不要去,就按缺席处理。实际上买家从来没有和我们商量过过户的事,就直接告了。请问我们可否要回点补偿?以什么理由要呢?是无端把我们告了?还是房子涨价了?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7-18-状态:未解决]
路光亮律师的解答:

问题是什么房子,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需要看他是否有资格。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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