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现房后物业费缴纳时间?
您好!
2015年本人从开发商手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住宅),交完全款款时间为2015年7月28日,之后与开发商签订了手签的房屋买卖合同(用手填写的那种,非网签合同),其它什么手续都没有。直到2016年3月19日本人想装修,前往开发商处领取钥匙,开放商给我开据钥匙领取通知单,本人拿着通知单到物业后得知,让我补交从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的物业费,且2015年的物业费不给开发票了。我问物业公司的负责人为什么从2015年8月1日收取我物业费,他们说是开发商通知上写的,我问他们由物业合同吗?他们说没有。
请问律师,只有房屋购买合同,没有通知我验房子的验收合格单,没有签订物业合同,没领取钥匙,物业公司收取我的物业费合理吗?要是不合理应当从什么时候开始收取我物业费?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6-03-21-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