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现房后物业费缴纳时间?

您好!
2015年本人从开发商手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住宅),交完全款款时间为2015年7月28日,之后与开发商签订了手签的房屋买卖合同(用手填写的那种,非网签合同),其它什么手续都没有。直到2016年3月19日本人想装修,前往开发商处领取钥匙,开放商给我开据钥匙领取通知单,本人拿着通知单到物业后得知,让我补交从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的物业费,且2015年的物业费不给开发票了。我问物业公司的负责人为什么从2015年8月1日收取我物业费,他们说是开发商通知上写的,我问他们由物业合同吗?他们说没有。
请问律师,只有房屋购买合同,没有通知我验房子的验收合格单,没有签订物业合同,没领取钥匙,物业公司收取我的物业费合理吗?要是不合理应当从什么时候开始收取我物业费?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6-03-21-状态:未解决]
李保忠律师的解答:

物业费合理

我咨询李保忠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辽宁铭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沈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保忠律师 > 李保忠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