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咨询下财产问题,求助

刚登记一个月,筹备婚礼的时候想离婚,房子首付款20万是他付的,但是认购合同上写了我的名字,现在离婚,我能拿到10万么 订婚的时候他家给我4万,其中2万,我用于付房子的首付款了,房子写了我俩的名字,现在按揭办理的程序才走完,如果离婚,我能得到什么?如果离婚,房子什么时候才能更名。筹备婚礼的时候,我被他气疯了,已经不想继续走下去了,他完全变样了。求帮助,谢谢
咨询者: 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6-06-16-状态:未解决]
李保忠律师的解答:

可以 直接诉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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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辽宁铭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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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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