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请问是法定的必须缴纳的,还是可交可不交?我公司总部在深圳,总部的员工都给缴纳了,但是我们北京分公司的就没有给缴纳,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违背相关规定?如果起诉能否胜诉?多谢答复!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9-01-状态:未解决]
张华东律师的解答:

你好!根据《公积金管理条例》之规定,与社保一样,应该是要交的;你可以与公司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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