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房产问题

我们结婚近8年,房子是我丈夫婚前按揭贷款买的,名字也是他的,但是产权证是在结婚后又补交了部分房款才得到的,产权证日期也是婚后日期,婚后共同还贷,现在房屋还存在增值现象,请问如果离婚我是否能分到部分房产?另外,经双方协商,孩子归我抚养,如果离开现在的居所,我们只能赞助父母家,这种条件下 ,是否会得到补偿?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0-02-20-状态:已解决]
张仁东律师的解答: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平等分割,离婚后无住房的可以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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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黑龙江通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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