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

我有兄弟四个,姐妹三个,我是二儿子,我的父母在我家生活十九年,双方都有口粮田,一直有我种着。父亲是退伍军人有补助金,兄弟三人每年交400元赡养费给二位老人,自母亲四年前去世后,就不交赡养费了,包括父亲的赡养费,我没异议,父亲也一直跟我们生活在一起,父亲今年90岁,今年六月份由于父亲犯了无法理解的错误,不能生活在一起,所以由我的哥哥来抚养,我夫妻二人把父亲的口粮田和今年的补助金一起交给了哥哥,如果父亲在哥哥家过世,国家不调整耕地的情况下,父亲的口粮田一直有哥哥经营,哥哥不同意,要求要母亲的口粮田,可是我个人觉得母亲是在我赡养的时候过世的应该由我经营。哥哥却说母亲的地应该跟父亲走,所以有了争歧,我想问问律师,母亲的地应该给谁?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2-07-03-状态:未解决]
张仁东律师的解答: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用继承法 应按农村土地承包方规定确定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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