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如何维护我的权利?
你好!两辆摩托车交通肇事,都是农民,对方是村医,我方被撞伤严重,踝骨上侧整个骨折,大脚趾骨折,脚韧带拉断,脚缺失骨头一块,当时对方没有及时救助,延误半个多小时,我方无牌证,对方车速快,抢道,现住院治疗,交警队调查,对方事后第四天找到我方。提出3000块钱私了,以后什么也不管了,因为我方患者正在治疗,因涉及后期治疗,是否构成残疾等原因,现已花费医药费6000元,我方未同意,他们也未留治疗费,他们不愿再谈,只等公了,请问我应如何维护我的权利?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2-07-24-状态:未解决]
张仁东律师的解答:
根据交警部门事故认定确定责任后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