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其他律师对该咨询的解答
租房未到期房东要求收房
我租了门面房做生意,今年9月13签合同的签了一年的,14我就把一年的房租都给他了,19号房东把钥匙给我了,21好早上打电话给我说不租了,合同上说‘甲方因不能提供租凭物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租金总额的2%的违约金’。因为为就东西就已经花了好几千了,按合同才赔偿我几百元,我可以要求其他赔偿吗
咨询者:
fa395840
安徽
[
咨询时间:2012-09-22
-
状态:未解决
]
张仁东律师的解答:
违约金过低的可调整,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
我咨询张仁东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请输入您需要咨询张仁东律师的问题,详细的描述问题有助于律师更好的解答!
我要咨询
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张仁东律师
执业机构:
黑龙江通克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黑龙江 哈尔滨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私人律师 房产纠纷
更多张仁东律师的信息
律师
您的位置:
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仁东律师
>
张仁东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登录
|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