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土地承包纠纷

十三四年前,本村里土地重新承包,当时支持村小学建设,每户村民都将自家承包的土地以一定比例送给了村小学,村小学对这些土地有所有权,村小学每年将这些土体承包给各个农户(本村的人优先)换取资金,就这样过了十年左右,前年由于村小学倒闭,这些土地被乡政府收回,归乡镇府所有,收回过程乡政府承诺优先承包给本村的农户,就这样乡政府每年若干的资金承包给各个农户(本村的)。没有签长期合同,今年乡政府在没有告知农户的前提下,将这些土体私自承包了给别的乡的人,想咨询下乡政府的所作所为合法不,这些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到底归谁,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3-30-状态:未解决]
张仁东律师的解答:

不合法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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