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的抚养能否换来一些安慰?

律师您好!
受害人于2009年5月1日,与他人发生口角冲突,随后被凶手用刀刺中左心房,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年仅19岁。受害人及其父母一直跟随受害人爷爷奶奶生活(经济方面同样如此),2002年受害人父亲去世之后,受害人母亲离开了家庭,无论从经济方面还是行为方面都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是受害人的爷爷奶奶将受害人从小抚养长大(有邻居、居委会及其他相关人士的证明),在听到受害人去世消息的当月,受害人奶奶也于当月去世。请问,孤孤单单的爷爷虽然没有受害人的监护权,但对受害人进行了实际的抚养责任,现在否能享受一部分死亡赔偿金作为安慰?
如果有法律依据支持受害人爷爷的主张,也希望请一位律师代理诉讼,谢谢!联系电话:13594163677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09-10-30-状态:未解决]
席公民律师的解答:

爷爷可以得到,有法律依据!我电话13901014007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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