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卧室飘窗渗水、漏雨致使地板严重起鼓,如何韦权?
尊敬的律师:
2006年1月,本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06年9月入住。但是,随后而来的飘窗渗水问题却让我头疼不已。
大约是2007年3、4月份,入住半年就发现主卧北墙飘窗下的地板鼓起来。因为是新房子,最初自己并没有以为是飘窗渗水造成的,而是认为地板质量不好,被太阳晒变形的。直到2007年夏天的一场大雨,发现卧室的木地板上竟聚了不少雨水,仔细观察,发现飘窗与墙体、楼板连接处的胶均开裂卷起,窗与墙连接处的缝隙已透亮,雨水顺着四周开列的胶逢一点点渗过来,这才真正确定飘窗存在质量问题。随后找物业维修。在物业联系下,于2007年秋,飘窗施工单位终于派人进行了维修(物业有维修记录)。
到了今年(2008年)4月,大雨再次降临。我发现卧室的木地板上竟又聚了不少雨水,而在飘窗台下,雨水正不断涌进来。去年只是渗水,水进来的速度慢,而这次却不一样,飘窗渗水速度快,渗水严重。雨水集聚在窗台与地板间的夹缝里,不知道有多少水渗进夹层里,我在木地板上就刮起了大半盆的水。
因当时工作太繁忙,无暇顾及飘窗漏雨之事。大约两个月后,稍微空闲点儿,请物业派人查看飘窗漏雨情况,物业工作人员宋姐说,我们请不动这家飘窗的施工单位,你写个书面申请给小区开发商——海纳房产开发公司,让开发商与施工单位联系,施工单位会来维修。
于是,按照宋姐的建议立即起草了关于飘窗维修的申请函,第二天就将写好的申请交到物业,请物业转交给开发商。很快物业转来开发商的答复。开发商称:飘窗的保修期只有两年时间,我的窗户已经超出了保修期,现在出现的问题应该由我自己出钱维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二)规定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五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两年;装修工程保修期两年。”飘窗与外墙间的胶体属于外墙部分还是属于窗体部分,其保修期应该多长?
另外,我在2007年就已经提出维修要求,在经过物业部门处理后,保修期应相应顺延长还是按房屋竣工开始算保修期?
对于本人住宅飘窗渗水究竟应该由谁修理、由谁买单的问题,请求律师给与答复。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8-11-10-状态:未解决]
席公民律师的解答:
1无论飘窗属于哪个部分,因为是渗漏问题,保修期都是五年,所以无须区分它们属于哪个部分.
2修过的部分应当相应延长保修期.但房屋主体部分的保修期不因其他部分的维修而延长保修期.
3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费.但是开发商往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出面维修或者处理责任问题,所以,应视为物业公司代替开发商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