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雇佣关系下发生工伤的责任划分!
我是一家电子公司,本公司的技术人员王某(未签定劳动合同),在上门为A公司安装时,被电力公司架设在A公司内的高压电线击
伤,电压比较高,面部接触电线,从左脚拇指出击穿,有可能左脚拇指要截肢。现正在住院中。
经过是王某在A公司内的一个简易铁棚上穿过时,不小心被距铁棚1.5米左右的高压电线击伤。高压线距地面约4.5-5米左右,原来
铁棚是没有的,是最近几个月才搭建的,在铁棚顶上也没有明显危险指示标志。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A公司有没有相关的责任
。如有的话,我和A公司的责任怎么来划分。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电力公司也存在相应的责任。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0-06-14-状态:未解决]
席公民律师的解答:
首先说,你们与A公司的责任划分标准,首先要确定技术人员王某本身的过错和A公司的过错各占多大比例,然后按照该比例划分你公司与A公司的责任,因为技术员王某的责任就是你公司的责任。属于A公司的责任部分应由电力公司承担一部分,其承担比例按照他们双方在建铁棚时的过错比例来划分。
但不论如何划分,你公司都应根据劳动关系先行承担对技术人员的治疗和补偿责任,不能因该技术人员本身的过错而拖延。只有在最后实际支付补偿款时,才可以根据本公司事前明文规定的安全责任制度来要求他本人承担一定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