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

张三的弟弟于1989年因故意杀人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并于当年10月执行了死刑。1994年该案真凶落网,后法院确定张三的弟弟一案系错案并通知张三的弟弟的辩护律师通知张三处理相关国家赔偿事宜。律师当时只是口头通知了张三,但张三一直没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该律师于2008年已死亡,现张三想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可否获得支持?如能获得赔偿,赔偿标准是按现在的法律还是按1994年的法律标准执行,请各位律师指教,谢谢!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0-07-12-状态:未解决]
席公民律师的解答:

法院让当时的律师通知家属是不合法的,因此可以视为张三的家属没有超过请求时效.应该获得支持!赔偿标准应当按照现在的标准执行.

我咨询席公民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泰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股份转让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席公民律师 > 席公民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