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
张三的弟弟于1989年因故意杀人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并于当年10月执行了死刑。1994年该案真凶落网,后法院确定张三的弟弟一案系错案并通知张三的弟弟的辩护律师通知张三处理相关国家赔偿事宜。律师当时只是口头通知了张三,但张三一直没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该律师于2008年已死亡,现张三想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可否获得支持?如能获得赔偿,赔偿标准是按现在的法律还是按1994年的法律标准执行,请各位律师指教,谢谢!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0-07-12-状态:未解决]
席公民律师的解答:
法院让当时的律师通知家属是不合法的,因此可以视为张三的家属没有超过请求时效.应该获得支持!赔偿标准应当按照现在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