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案件,法院执行可以抓人吗?
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民联贷贷款,父母说当时没有在现在信用社起诉他们的那些复印件上签字,贷款的是邻居但是他因为亏损,跑了.现在相关联的另外4个人,被起诉.
不管我父母有没有真的在那些表格上签字.我的问题如下:
1:诉讼的时候,法庭上,信用社只拿复印件是否有效.原件要不要出示?
2:法院判决后,执行时,不还钱,法院或者其他部门,有没有权力抓人.(因为听说有被抓的,父母们很害怕)
3:信用社说让父母们还贷款本金每户2万元就好了,利息不要了,我怕他们框老实的农民,给了本金利息又要,利息也差不多2万呢,因为该贷款好几年了。
4:法律追究的时限,我觉得都过了好几年了。
法院的判决不清楚,但是说是要还钱的,父母们很害怕被抓进去,他们想给钱,像那个信用社的人说只给本金。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7-23-状态:未解决]
席公民律师的解答:
答复:证据原件必须出示,否则无法质证。如果确实不是你父母签的字,则担保无效,就不承担担保责任。事实查不清绝对不同意调解,一分也不还!判决让还就上诉,二审会改判的。
按照你所说,很可能是原告在搞违法诉讼,建议找个律师代理,以免因不懂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