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继承权的配偶是否可以把房产转归其名下?

被 继 承 人 去 世 , 继 承 人 为 配 偶 及 3个 子 女 。 配 偶 欲 把 房 产 转 归 其 名 下 , 其 中 一 名 子 女 与 配 偶 并 无 血 缘 关 系 , 因 而 不 同 意 , 不 签 名 。配 偶 是 同 意 将 该 名 子 女 应 分 得 的 份 额 折 现 或 其 他 方 式 给 他 的 。 但 该 名 子 女 只 同 意 转 名 给 另 2 名 子 女 中 一 名 有 血 缘 关 系 的 兄 弟 。 是 否 因 为 其 中 一 名 子 女 不 同 意 , 该 房 产 就 不 能 转 到 配 偶 名 下。 若 不 是 , 该 如 何 办 理 ? 另 外 , 是 否 可 以 忽 略 该 名 不 同 意 的 子 女 所 坚 持 的 意 见 , 把 房 产 作 正 规 估 价 , 把 他 所 得 份 额 折 现 给 他 ? 那 么 , 应 到 哪 些 机 构 去 估 价 呢 ? 谢 谢 !
补充提问:
真 的 很 谢 谢 各 位 律 师 们 的 回 复 !
配 偶 其 实 是 不 想 循 法 律 途 径 去 解 决 这 个 难 题 的 , 她 不 想 得 罪 该 名 子 女 。
若 该 房 产 不 能 被 过 户 , 即 户 名 一 直 是 已 过 世 的 被 继 承 人 。 将 来 有 一 天 配 偶 也 过 世 了 , 财 产 又 将 如 何 分 配 呢 ?
请 注 意 , 之 前 的 被 继 承 人共 有 四 名 子 女 , 两 名 为 之 前 提 到 过 的 有 继 承 权 的 三 人 之 二 , 另 有 两 名 与 其 前 妻 一 起 生 活 的 子 女 。 配 偶 则 共 有 三 名 子 女 , 两 名 为 与 前 夫 所 生 ,其 一 是 拥 有 继 承 权 的 第 三 人 ,其 二 是 与 其 前 夫 一 起 生 活 的 一 名 子 女, 最 后 一 名 是 与 之 前 被 继 承 人 所 生, 是 有 继 承 权 的 三 人 中 的 一 人。 该 三 名 之 前 不 拥 有 继 承 权 的 子 女 中 , 是 否 除 配 偶 自 己 的 一 名 子 女 可 以 加 入 到 原 三 名 子 女 中 平 均 继 承 配 偶 的 遗 产 外 ,别 的 人 不 能 继 承 呢 ? 当 然 , 前 提 是 配 偶 也 没 有 订 立 遗 嘱 。 若 不 是 , 配 偶 过 世 后 , 遗 产 又 将 如 何 分 配 ? 若 配 偶 订 立 遗 嘱 , 但 事 实 是 房 产 并 没 有 100% 归 在 配 偶 名 下 , 又 将 如 何 呢 ?
若 迫 不 得 已 要 诉 诛 法 律 , 配 偶 是 否 有 绝 对 胜 诉 , 不 会 拖 太 久 或 花 太 多 的 金 钱 呢 ? 该 房 产 在 取 得 的 时 候 , 配 偶 是 有 投 入 金 钱 及 其 工 龄 也 被 计算 在 内 的 , 这 些 又 是 否 对 诉 讼 有 影 响 呢 ?
期 待 并 再 次 谢 谢 各 位 的 专 业 意 见 !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8-14-状态:未解决]
席公民律师的解答:

答复:
因为每个继承人都有处分自己所继承财产的权利,不能在某个有份额的继承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把共有财产转至某个人名下,也不能强求他变换财产的形式(即折现)。
象这样的情况,最好召开各继承人会议(没有时间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参加),协商该房产的分割方式。愿意折现的,可以协商价格(也可以委托评估公司评估,但是需要花钱),由愿意要该份额房产的人支付给他现金。愿意保留房产的,可以协商过户到其中一个人名下,这个人为持证人,其他保留房产的人为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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