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关系

我的父亲在98年10月份因车祸去世,母亲在99年5自月份后招一人到我家,但没有领结婚证,那时我已经18岁(差5个月满18周岁),在宿迁读书,2000年8月,我被分配到泗阳庄圩工作,直到07年,我才回到家乡工作, 2009年,因家庭发生矛盾,母亲就和那个人在离开家,在外面租房子住,他们已经在09年领了结婚证,现在那个人要告我,要我赡养他。那么,我和生母所招的那人是什么关系,是否要赡养他。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08-19-状态:未解决]
席公民律师的解答:

如果他在你满18周岁之前,没有为你支付过任何费用的话,那你和他就是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女关系,你对他就没有赡养义务,他就无权这样要求。反之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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