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卖掉婚房,房款是否有公婆的一半?
我和老公结婚前在A地买了套婚房,用的是二人各自的婚前收入,老公出的多我出的少,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证写的是老公的名字(以上情况全无公证)。现在我们一直定居在B地,想把A地的婚房卖掉转而在B地买套房子居住。可是公婆不同意,说那套婚房是老公的婚前财产,我们不能擅自卖,如果卖掉必须给他们一半的房款,否则就和我们打官司;而且不承认买房时我出了钱。这套房子虽然是在婚前购买,但房产证是婚后取得,算老公的婚前财产吗?我们夫妻能不能作主卖掉房子?如果卖掉需不需要给公婆钱?
补充提问:
如果公婆二人非得说婚前是他们出的房款呢?虽然事实是房款为我夫妻二人所出,但是时隔几年我们也拿不出当时付款及收入的证据了。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08-20-状态:已解决]
席公民律师的解答:
买房行为发生在结婚之前,买房合同上或者贷款合同上是否有你的名字?如果有,就是共同财产。共有的份额没有约定视为共同共有即各半。房产证是婚后办理的不是主要问题。公婆主张是他们出的钱要有证据,否则只能认为你老公所出钱是他自己的。你们是产权人,当然可以做主卖掉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