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资请弟弟代购建的房子,房子的产权证上写了我弟的名字,现除了过户解决外,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法
2006年2月由我出资购建了一块土地,全权委托我弟办理,当时我弟没结婚,所以也不在意写谁的名字,就登记了他的名字为产权人。2007年5月房屋建设完成,2007年8月房管局的土地规划证等都办好,总投资近40万元。2007年12月,我弟登记结婚。目前因为弟媳妇很爱财,我和我弟都比较紧张,本想办过户,但过户费用需6万多(总建筑面积360平方),所以没去办,现在想以我弟出具借条的方式来约束,但不知道法律效率如何相咨询以下几点:
1、房屋的主体是在他婚前就完成了,这个在开发商处有登记(之前有交押金,在房屋建成后退回押金,退回的时间是2007年6月左右),这是否属他的婚前财产(因房产证和土地证至今未办下来)?如果属婚前财产,以后处置时是不是不需要他妻子的签字同意?
2、为防止以后弟妹争这套房产,我想让我弟出具一张借条来约束,不知道是否可行?建房时花了40万,装修花了20万,现房子市值120万,我想让我弟出具一张120万的借条,是否可以,有没有法律效率?如果借条有用,日期应该写婚前的还是就现在的?
请律师百忙之中给些指点!不甚感激!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1-11-状态:未解决]
席公民律师的解答:
从登记手续上应该属于你弟弟的婚前财产,你可以用协议书的形式约定你和你弟弟的权利义务,与你弟妹没有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