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妻不肯迁移户口
我是2009年初和前妻通过法院离婚的,我们生育了两个女儿,大女儿12岁归前妻抚养,小女儿1岁多归我抚养,小女儿还未入户口(我和前妻都是农村户口,我们是允许生两胎的)。离婚后前妻和大女儿的户口一直都在我这边,没有迁出去。我现在谈了一个女朋友,也是离过婚的,她也是生了两个女儿,她和她前夫也是各抚养一个女儿。我们现在要领结婚证,但民政局说我前妻户口未迁出去,不让领结婚证。我前妻又不肯迁出户口,大女儿的户口也不迁,请问在前妻不肯迁户口的前提下,我该如何领新的结婚证,小女儿的户口入进去后,我现在妻子的女儿户口入我这边会不会变成超生了(户口里就有3个女儿了)。我能强制将前妻的户口划出去吗?
补充提问:
房子是我父母建造的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的,虽然我们结婚已经超过8年了,应该不属于共同财产。应该属于我父母的(我父母都还建在)。只有一间房子,派出所不给分户。我现在是前妻不肯迁户口,现在的女朋友又要领结婚证。弄得我身心疲惫。我想问有没有什么法律条列?能强制我前妻迁户口的(我前妻就是不迁,我们没办法沟通),就是她不迁,我这边也能把她给划出去的。或者我前妻不迁,我和现在的女朋友也能领结婚证,她也能入我这边的。(那样我户口上是不是 会显示我有两个妻子三个女儿的)。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0-09-15-状态:未解决]
席公民律师的解答:
你有一个问题没有说清楚,就是你们离婚时,房子是否有你前妻的份?如果房子有她的份,你就不能要求她把户口迁出。再者,不迁出也可以分户嘛,只要不在一个户口本上不就可以了?
无论是何种情况,民政局不让你领取结婚证的理由都是错误的。你已经离婚了,法院判决书就是证据,民政局无权不让你建立新的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