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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与抚养权问题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你,我有一个朋友,是女的,她在2007年就同她的男朋友一起了,在
2009年12月在还没有写结婚证的程况下有了宝宝,宝宝在2010年9月2日就出生了,在2010年
9月22日男方就以大家合不来的借口把她赶走了,她现在应该怎同自维权呢?和怎样才可以得宝
宝抚养权呢?
咨询者:
fa133302
广东
[
咨询时间:2010-09-24
-
状态:未解决
]
席公民律师的解答:
抚养孩子是义务不是权利!如果是要求探视孩子,可以起诉对方!对财产方面的要求是权利,也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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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公民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泰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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