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关于小孩的抚养问题
我和丈夫于08年11月结的婚,两人在外打工。婚后有一女儿,未满三周岁,从小跟外祖父生活,外祖父是教师。后因两人性格不和。离婚后,男方要求抚养小孩。女方不同意。请问法院是把小孩判给男方还是女方。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0-10-01-状态:未解决]
席公民律师的解答:
首先说孩子不是财产,不能说"给"谁.夫妻双方无论离合,都不能不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至于离婚后孩子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主要考虑是否对孩子健康成长更为有利这个因素.
在本案中,法院可能会判决孩子随女方生活,由男方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