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您好!我是山东临沂人,我们单位为员工购买了社保,三个月前我生了小宝宝,产前检查费和住院花费8004元,社保报销5442元,另发放了12000的生育津贴。报销到账后单位要求把社保发放的12000的津贴交回给单位。请问,单位这样做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违反国家政策,影响了我的合法权益?请给予告知,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10-12-状态:未解决]
席公民律师的解答:

生育津贴是给产妇的,单位不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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