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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您好!我是山东临沂人,我们单位为员工购买了社保,三个月前我生了小宝宝,产前检查费和住院花费8004元,社保报销5442元,另发放了12000的生育津贴。报销到账后单位要求把社保发放的12000的津贴交回给单位。请问,单位这样做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违反国家政策,影响了我的合法权益?请给予告知,谢谢!
咨询者:
fa135173
山东
[
咨询时间:2010-10-12
-
状态:未解决
]
席公民律师的解答:
生育津贴是给产妇的,单位不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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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公民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泰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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