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依此不下判决吗?

在二审庭审时,我被审判长挖苦抢白,又多次被审判长打断陈述。这些庭审记录中都没有如实记载,而没有收到答辩状,可在庭审记录中,却有收到了答辩状的问答。因为以上种种原因,我拒绝了在庭审记录上签字,请问这会成为法院不下判决书的理由吗?请帮帮我,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10-14-状态:已解决]
席公民律师的解答:

这不会成为法院不下判决书的理由,反之法院一定会作出判决的,只是判决也许会对你不利.
审判长在法庭上打断当事人的发言并不违法,因为他有权指挥法庭,调整法庭审判过程.但他挖苦当事人是不成熟,不尊重人的表现.
庭审笔录应当如实记录.但在笔录不真实的情况下,你也是应该签字的,只是要写上你对笔录不符合庭审真实过程的意见.你不写,阅卷的人就不知是怎麽回事.
在现在这种情况下,你应该立即书写一份对庭审过程的情况反映,直接交给该法院的领导.以期纠正不真实的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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