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咨询,拜托律师回答谢谢!
今天我在天津市双口镇看上一套房子!是期房商品房。属于“宅基地”!我在网上看说“宅基地”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我就是天津市市区居民是不是我就不能购买啊!还有就是他的1楼和6楼不能贷款购买2-5层可以贷款!为什么有的可以贷款有的不能贷款是不是也有问题????拜托律师帮我解答一下!在线等回答谢谢啦!将来我能正常买卖吗????我买属于合法的吗?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0-11-20-状态:未解决]
席公民律师的解答:
您可能没有把情况搞清楚:既然是"商品房",其地基就不可能是"宅基地".而应该是国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