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口头约定的转正工资
我现在的公司,当时录用电话里通知的时候很明确的跟我说试用4000,转正4500,来到公司我签了劳动合同,签了3年的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那一栏他没有填只是打了个勾,而在工资标准那边填的是4000,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我也有疑问,但是看周围同事都是这样的,也就没多问。
如今6月5号的时候试用期已满,但没有人通知我转正,还在继续工作,前3个月的工资也是按照4000发的,现在问公司的Hr,她说要到月底进行评估,新的工资也要从评估后进行计算而且评估下来不一定会加工资。
她当时录用电话里面未曾说明试用期到转正还要进行评估,只是很明确的跟我说转正就是4500,而且她的行为也属于拖延试用期了。请懂法的各位,帮我分析分析,这该如何是好,谢谢。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6-08-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