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其他律师对该咨询的解答
试用期做了一天第二天就不做了,签了劳动合同
面试的时候说了第二天八点去上班的,结果晚上通知早上六点去,上午就让我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没有规定薪资待遇。晚上还加班到九点,一天工作十二个小时,没有加班费,工作的时间太长了,现在不去了给负责人发了个短信,我态度很坚决。但一个负责人最近老是打电话请我去上班,我该怎么做?没有写辞职信,可否立即解除合同?一天的工资我也不要了,也不会给公司带来什么经济损失。
咨询者:
fa372801
安徽
[
咨询时间:2012-06-28
-
状态:未解决
]
曾祥锋律师的解答:
可以的
我咨询曾祥锋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请输入您需要咨询曾祥锋律师的问题,详细的描述问题有助于律师更好的解答!
我要咨询
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曾祥锋律师
执业机构:
安徽锦和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安徽 合肥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文书起草 知识产权
更多曾祥锋律师的信息
律师
您的位置:
法邦网
>
找律师
>
>
曾祥锋律师
>
曾祥锋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登录
|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