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叔打官司,因为民事纠纷,就是别人雇佣他去盖房子,然后从房子上摔下来了,要求雇佣的人赔偿他损失
我三叔是原告,告陈德全和杨晓伟,陈德全雇佣我三叔去给杨晓伟盖房子,然后那天给二楼的架楼板的,然后从上面摔了下来,我三叔告赢了,法院判陈德全和杨晓伟给他赔偿三万多元钱,是去年2011年11月份法院通知书下来的,直到至今陈德全和杨晓伟都没有支付我三叔三万多元钱,我三叔很生气,为什么法院的判决书都下来了,已经半年多了,陈德全和杨晓伟依然不给他经济损失费,然后我三叔去法院再次告陈德全和杨晓伟,但是法院的人不管了,这事怎么办呢?
哪位高人指点一二呢?
我知道要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是在判决书下来之后的两年之类申请强制执行,怎么我三叔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法院的人说要在三年之后才能强制执行呢?就是才能强制那两个人给我三叔钱呢?怎么法院的人,是这个意思呢?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6-29-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