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上海市最低基数而不是实际工资缴纳四金,员工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补偿金?

我有一位朋友在一家公司工作,当初进入公司的时候公司答应为他缴纳四金,但是公司一直没有缴纳,过了8个月,公司同意以上海市最低基数而不是他的实际工资缴纳四金,朋友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金,请教大家2个问题:
1、这样的情况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金?
2、是否必须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朋友想给自己留个缓冲时间,要求补偿金是必须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具体解除日期定在15天后?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7-01-状态:未解决]
曾祥锋律师的解答:

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我咨询曾祥锋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安徽锦和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安徽 合肥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文书起草 知识产权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曾祥锋律师 > 曾祥锋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