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上海市最低基数而不是实际工资缴纳四金,员工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补偿金?
我有一位朋友在一家公司工作,当初进入公司的时候公司答应为他缴纳四金,但是公司一直没有缴纳,过了8个月,公司同意以上海市最低基数而不是他的实际工资缴纳四金,朋友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金,请教大家2个问题:
1、这样的情况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金?
2、是否必须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朋友想给自己留个缓冲时间,要求补偿金是必须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具体解除日期定在15天后?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7-01-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