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对方不结算,也不给付余款应该怎么办

2010年11份与别人合伙在长沙居然之家经销前锋公司的厨房电器,因本人在陕西榆林没有参与经营,只负责出钱,当时两人写了一份简单的协议,要求每月一结算.对方没有结算过一次.在2011年9月份对方把经销权转给前锋公司经营,2012年2月份要过年了对方还没有动静要和我算账,在我的崔促下对方才把一些相关方面的材料给我寄过来,大概2012年3,4月份我不停的崔对方才开始给我对数,2012年4月27号左右勉强达成结算余额,对方老婆拒不认帐,也不给钱,也不给打借条.请哪位律师给帮助一下为感
补充提问:
各位律师好,请问需要哪一些有力证据,我有当时他邀我与他合伙的一些录音,有和他结算时的一些录音,给他打款是网银转的,网银的打款记录有没有效,要不要银行的清单,最尽6个月的电话记录清单我也打出来了,不过没有盖章的不知道有没有用,如果要委托律师的话,应该请哪里的律师,我本人在陕西榆林市,对方在长沙市经营另外一家厨房电器门市,我和对方同是娄底市人有亲属关系,我应得的余款大概在4-5万左右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2-07-04-状态:未解决]
曾祥锋律师的解答:

可以根据合伙协议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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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安徽锦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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