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上名字 去公证一些事 有用嘛?
我家有套房子是父母的 4年前结婚 一直和父母住一起 现在要再父母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加上我老婆的名字 然后去公证处公证 以后要是她要离婚或者外遇之类的 她自愿不分财产 这样有用嘛?公证处能公证这样的事件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9-18-状态:未解决]
苏静律师的解答:
如果产权证上有你爱人的姓名,根据物权法公示公信的原则,该房产有她所以的部分,一般情形下,公证处对此种情况可能不予以公证,但是,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的约定,可以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