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

上海某一钢琴厂副总,在夜间凌晨一点多同同事,开车倒垃圾,副总站在车抖上经过千秋桥时,副总头部撞在龙门架,导致颅脑破裂导致死亡,求律师们这样算工伤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10-03-状态:未解决]
苏静律师的解答: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具体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断定的,可来电详细介绍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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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君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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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银行保险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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