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求助!!!

我在异地上班,建筑行业,开始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后来担任临时项目负责人。加入此公司时间是2011年3月25日。3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15号发。押扣半月工资。7月份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当时6月份工作期间曾因为食物中毒,也有中暑(医院给的病例确诊)。此医药费用公司说让我承担一半,从工资里扣除。8月15日提前提出辞职报告。报告上注明于30日正式离开公司。公司安排于16日开始做工地现场工作交接。交接已完毕。公司于8月24日批准离职通知且注明立即离开工地现场。但工资的事情绝口不提。现公司7月和8月,以及扣押半月的工资均未发放,且要求的扣医药费费用属于乱扣。也未返还。自己私人给公司的垫付款也未支付。且一直发回去盖章的合同文件申请回执一份。也一直未给出明确答复。现公司以种种理由说我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并要求我用书面的方式给答复,我也实事求事的给出了答复,公司后来又以另外的理由说造成了经济损失要求给出答复。我也答复了。然公司认为我诚信有问题,然后一直不给予工资的答复。最后通过转告说只给1800元。让给书面原因也没给。我想通过劳动仲裁申请法律维权,遂求助专家,此事我应该怎么去办理?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1-08-25-状态:未解决]
宋晓琼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到法院起诉。
具体可以要求支付你的工资及扣押的钱,经济补偿,保险等,如果在马鞍山市附近,可以委托本人办理。

我咨询宋晓琼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安徽姑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安徽 马鞍山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公司并购 公司上市 行政诉讼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宋晓琼律师 > 宋晓琼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