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在马路上正常行走,被一辆电动自行车从后面撞到,小腿骨折,住院手术治疗半个月了,医药费用了两万多,医生建议修养三个月。我应该要求对方赔偿那些方面的费用?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2-03-03-状态:未解决]
宋晓琼律师的解答:

你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伤残还有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具体可以当面咨询

我咨询宋晓琼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安徽姑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安徽 马鞍山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公司并购 公司上市 行政诉讼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宋晓琼律师 > 宋晓琼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