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

如果甲欠乙的钱,丙又甲的钱,乙可不可以行使代位权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2-04-09-状态:未解决]
宋晓琼律师的解答: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具体可以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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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安徽姑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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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公司并购 公司上市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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