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找人殴打我但伤势不很严重是否触犯了法律?
昨天晚上10点我在蚌埠宾馆睡觉接到航华派出所电话说有人投诉我骚扰对方让我过去下!我就过去了,到了以后那的指导员问了我一些情况就让我回来了!在我回来到达宾馆门口刚下车准备进去时旁边冲过来3个人把我打到在地!拳打脚踢然后开车逃跑了。我起来就马上去了航华派出所找那指导员报案,他说让我回宾馆报110。我就又打110。110让旁边的红叶派出所出警来了!问我认识是谁打的看见车牌号没有!我告诉他们不认识打人的没看清车牌号,但我知道是谁找人打我的,因为我在这就认识一个女朋友!也告诉他们宾馆门口有2个监控,他们就去看监控没让我看!看完他们又问我要了对方的电话和住址!让我第2天早上去派出所,我到了后派出所办案民警打了对方几个电话说没人接!就跟我说这事算了吧。我也没同意也没反对要了民警电话就先回家来了!
我的伤势是脸肿了,身上有好几处外伤,请问现在这情况我该如何处理比较合适?对方的行为有没有触犯法律?
补充提问:
今天早上我去医院检查拍片结果出来!左侧第8后肋骨质断裂,位置还好。
请问我该去找哪个部门鉴定伤势结果?是在我的户籍所在地还是必须要去报案城市?我现在已经回家我在本地医院看的病历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2-06-12-状态:未解决]
宋晓琼律师的解答:
如果你的伤情构成轻伤,应该依法追究打人者当的刑事责任,如果构成轻微伤,应该追究打人者的行政责任,处以行政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