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打工者一些建议,谢谢
尊敬的律师:
我在一家国有企业打工,是一名普通工人,跟公司没有任何劳务合同也不是正式工,公司是销售柴油机配件的,我从事的是柴油机配件的包装,今天公司的程总找我,说让我们这些个不是正式工的人员单独注册一个什么劳务公司,人员的管理还由原来的公司管理,我知道这里存在着很多事,这个劳务公司一旦成立我们这些打工的就没有保障了,能请你给我个意见吗?请详细说明,万分感谢!
此致
敬礼!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2-10-22-状态:未解决]
宋晓琼律师的解答:
1,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社保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2,劳务派遣也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一种用工形式,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要好,而且劳务派遣同样要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和缴纳社保,如果劳务派遣合同的内容能使你们的劳动权利获得依法保障,你们可以考虑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