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最还结果是什么
你好,我是保险代理人,但是不受雇于任何公司。我在2014年5月代理了一个财产一切险,被保险公司在2014年发生过一次火灾,我在和心在保险公司业务员咨询时告知了对方火灾事宜,问是否可以承包。现在保险公司承包了,在承包过程中,我们用快递相互发送保险合同和投保协议。当时被保险公司法人给我一张支票,我存到了一个卖灯具的朋友账户下,后来扣除我的佣金,剩下的钱打给了业务员。业务员交了全额报废给保险公司,合同生效。可是今年4月份被保险公司再次失火,涉及金额一千五百万,保险公司因“没有如实告知去年火灾”为由拒赔。被保险公司决定上诉,首先将责任推给我,说没有和现在保险公司有过任何接触,一切都通过我。我也会说我没有权利与义务帮你做询问笔录,我如实告知了业务员,至于业务员告诉没告诉公司,我就不知道了。如果我出庭作证,我想知道我承担法律责任吗?如果需要承担最坏程度是什么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5-06-30-状态:未解决]
李静涛律师的解答:
按照你描述的情况,你与失火公司之间构成委托代理关系,即该公司委托你代为办理投保,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