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检讨书有效吗

请问,离婚案件中,关于约定,我在2009年11月由于我们婚后一直没有孩子,我特别想有一个孩子,我在外面网上征婚吓唬她,不要孩子就离婚,留的是妻子的电话号码,然后很多人打电话,她就知道了,后来妻子与我吵架,在她的强迫下,她坚决要求我写了一份检讨书,检讨书的内容是:如果再离婚,房子就归她,后面是我的签字,她没签字,这样的一份检讨书算不算约定,是不是法院在判案的时候我的房子就全部归她所有,给予答复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7-22-状态:已解决]
孙元律师的解答:

这种保证是无效和不合法的。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是自由自主的,包括结婚和离婚,不能把这种自由决定的事务,作为约定化进行约束。所以该检讨书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你可以主张平分房产。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我电话咨询了,孙律师很认真耐心,谢谢的!

我咨询孙元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上海管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徐汇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孙元律师 > 孙元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