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律师您好。我姐姐想咨询万一离婚后,关于房子的分配问题。2007年结婚前,姐夫出首付的大部分,姐姐出了小部分在上海买了一套房子,产证上写着两个人的共同名字。2010年房子卖掉了。用卖掉的房款在北京买了一套房,产证上是姐夫的名字。在湖北老家买了2所小房子,产证是姐姐的名字。我姐姐想知道在北京的房子和湖北的两个房子是共同财产,还是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呢?有点复杂,谢谢答复!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8-25-状态:未解决]
孙元律师的解答:
姐夫在婚前(2oo7)年买房子出的首付该部分是婚前的财产,其他一般认定为夫妻婚后共同所有,即使登记只是他的名字。但如果夫妻关系不好,你姐姐要小心他变卖房子,转移财产。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孙律师助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