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屋赠与继承

去年8月 房屋动迁 由于父亲有3个儿子 其中老大在动迁时多拿了本属于父亲的20万 当时父亲立下遗嘱 在百年后把房子给我和老三(签名 手印 未公正 本想打算公正 但当时缺乏房产证 不过有当时为了公正去开的一系列证明) 我和老三于我父亲商量 由于继承税数额不小 我想在动迁房还没办产证时 把房屋进户单上的名字更改为我和老三的名字 这样房产证上面就只有我和老三的名字 就没有什么继承税了(父亲口头答应) 现在产证已办好了 父亲却因老大的缘故,要求把名字改回来, 三兄弟分,给老大加一个名字没什么,但是老大却坚持要把房产证上把我和老三的名字去掉,改为父亲的名字,请问下 我和老三因该把房子还给父亲吗 就算还了 这笔费用(20W左右)谁出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8-30-状态:未解决]
孙元律师的解答:

你好,你和老三可以坚持不给加名字,这是你们的权利,如果出于对父亲的爱护也可以让步协商解决。还有问题,建议电话咨询孙律师,会帮您解决问题的。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孙律师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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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管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徐汇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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