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做房产公证吗?
我家祖父祖母遗传下来一套农村私房,目前房产证书上是我母亲的名字(父亲已经过世)。我还有一个妹妹。由于房子年久失修将要到跨,我和妹妹商量重新翻修一下。由于她不想出钱翻修,所以由我一个人独自翻造,我和妹妹谈好条件,经过翻造的房屋今后的使用权,产权归属归我所有,她今后与这个房子无任何关系。我一次性给付妹妹一定的资金。由于农村房产证上现在不能改名字,为防以后不必要麻烦,我想对这个事情做下公正。我母亲也同意的。我想问一下这个可以公正吗?到哪里去公正?要啥资料?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9-05-状态:已解决]
孙元律师的解答:
公证是到公证处办理,每个区的司法局都设有一个公证处,但你要求的事项公证处不一定能受理。建议可以通过母亲写遗嘱,以及你和妹妹约定造房的事宜,这样比较好,也是有效可行的方式。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孙律师助您维权。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