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我父母生育9个子女.留下一套房子,这房子来源是我爸爸单位分配.我妈妈在2000年买下为售后产权房,现在父母都亡故。小哥哥说是他的,我们兄弟姐妹没资格。是这样吗,还有有一个妹妹在国外她不肯公正,我们兄弟姐妹不能打官司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10-04-状态:未解决]
孙元律师的解答:

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9个子女应当平等继承房屋。一个妹妹在国外不影响诉讼,可以通过法院继承析产该房屋,需要帮助可以同我联系,孙律师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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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管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徐汇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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