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和男友共同买房

婚前与男友合资买房。①.首付24万:男友父母通过银行转账给男友19万(可以在银行查询到),本人出资3万(无书面证明),男友出资2万元。②.以两人名义向邮政银行申请贷款48万元,还款账户的户名是男友的名字,也就是说首付转账的账户是男友的名字(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上写明男友是借款人,我是共同借款人),二人共同还贷。③.房地产权证上权利人是我们二人,附记:共同共有。④.首付男友父母所出19万,是他父母借来的,后来我一直参与还钱,但是无书面凭证。⑤总结:这样一来相当于首付我也出了一半,虽说产证上有我的名字,但是并未写明我们各占50%,而他们却有首付的账目证明,我想拥有这个房子50%的权利作为婚前财产,应该怎样做?(男友也同意,但是不知改走哪个程序)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10-10-状态:未解决]
孙元律师的解答:

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约定各自份额,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孙律师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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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管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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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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