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情况是否涉嫌商业诈骗?
我于2012年1月21日于京东商城处购一部摩托罗拉XT800+手机,京东价为2899。
被告京东商城3改送货时间,1月21日,显示的是1月21日发货,25日,又改成25日,其后久久未到,至2月2日,就等着急的拨通被告客服之后,客服的尽快解决只是把配送时间改成2月3日。下单后送货时间显示为2012年1月21日已经发货,直至2012年2月8日,仍未送达我手中。此中是否可以判断为虚假发货涉嫌商业诈骗?根据消费者维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是不是可以这样要求赔偿?而且因为手机迟迟未到,已经影响到正常生活,赔付款项应该都是什么?
补充提问:
投诉找12365有用?12315只能督促不能执法吧?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2-02-06-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