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请求
您好,我大哥在国外,二哥,我和妹妹在家里。家里有个工厂,是家庭的所有收入,现在,我父母将工厂给了妹妹个人经营,属于她个人所有。在这样的情况,父母既然没有给我和二哥什么的话,我们是否就不需要承担赡养的义务了呢?另外,如果我们要求分家,是否可以将房子和工厂都一起分呢?如果父母不同意分家,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平均分家吗?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2-02-29-状态:未解决]
陈富盛律师的解答:
你好,你们如果有劳动能力,无论有无分到财产,都要尽到赡养义务。如果工厂和房子属于父母的财产,他们有权自己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