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实施以前

2007年物权法实施以前朋友借我一笔款用于建造厂房,协议约定在没还款前在建厂房所有权属于我,但没办理抵押登记。事后他又以土地抵押向银行借款,由于没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最近朋友的土地被法院拍卖了。
我之前和他订的协议有效吗?是否能主张在建厂房所有权?有关于这方面的司法解释么?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7-29-状态:未解决]
赵俊栋律师的解答:

你和你朋友间的协议有效,但由于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你们的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即已办理登记的银行。但你不能主张建厂房的所有权。具体你查看一下担保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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